基金会绩效考核制度

2023-06-13

绩效考核制度

一、目的

通过推行员工绩效管理制度,帮助员工加深理解自己的职责和目标,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在基金会营造绩效导向的氛围,促进基金会各项目标的实现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专职员工,不包含退休返聘员工

三、考核周期

按月度进行绩效考核,作为发放当月工资的依据。

(一)新员工转正时,考核方式如下:

当月15日之前(含)转正的,当月需进行考核;否则,原则上当月不再考核、不再发放绩效。

(二)当月离职人员,仍需进行考核,按在岗时间折算绩效薪资标准后予以兑现。

、考核工资标准

额外增加员工岗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工资,根据考核周期内工作绩效考核结果,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和具体金额。

五、考核实施流程

由制定绩效计划、执行绩效计划、绩效评估、绩效反馈面谈四部分组成。

     

(一)制定绩效计划:考核人需将本月部门的整体工作计划告知被考核人,并与被考核人一起确定绩效目标,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,并制定《绩效考核表》

(二)执行绩效计划:观察、记录和总结被考核人绩效,提供反馈,就问题与员工探讨,提供指导建议。

(三)绩效评估:根据考核方式原则,评估被考核人绩效。

(四)绩效反馈面谈:考核人与被考核人绩效面谈,探讨考核中问题原因,确定最终绩效成绩。

六、考核方式及评定结果

(一)考核责任人:对员工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负责,直属主管的上一级主管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。

(二)评分方式:采用个人自评、上级领导评分双层方式进行,并按20%:80%权重进行计算。

最终得分= 个人自评分 * 20% + 主管领导评分 * 80%

(三)考核输出结果及绩效发放标准

 1、员工绩效考核得分: 员工绩效考核得分满分为100分。

 2、员工绩效考核等级: 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、B、C 、D四个等级。

绩效得分(X)

绩效等级

绩效工资发放比例

X≥95

A

100%

95>X≥85

B

80%

85>X≥70

C

60%

70>X

D

40%

七、绩效考核说明

(一)月度考核成绩等级为D的员工自动进入业绩改善期,业绩改善期为一个月,以帮助该员工改进工作达到基金会要求。员工在改善期满后仍不能达到基金会要求进行淘汰。

(二)员工月度工作考核成绩结果,将作为年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八、绩效考核的其他规定

(一)考核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。被考核人认为考核结果严重不符合事实的,可以向行政财务部或者秘书长提出申诉。经调查属实的,报理事长同意后,可给予纠正,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。

(二)本制度行政财务部负责解释及修订。

(三)本制度自理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
瑞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

201909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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